明愛員工患癌遭解僱 控訴受歧視促主教介入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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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希望前僱主明愛賠償她餘下合約的薪金。(高嘉業攝)
一名明愛院舍前女護理員因患癌需放一年大假後,在醫生建議進行輕量工作下,被院方要求全面復工,及後更被解僱,她向平機會投訴明愛殘疾歧視,卻因院方拒絕接受和解條款而不了了之,她今早聯同社區及院舍照顧總會,一行10人到院舍所屬的天主教教區中心請願,要求主教湯漢樞機介入事件。者
事主陳女士表示,她在2002年入職大埔明愛富亨苑護理員,2012年不幸患上乳癌,之後接受治療需放一年病假,至翌年5月,醫院向陳女士發出「輕工紙」,即她只可進行輕量工作,但院舍同年7月要求她全面復工,復工後又疑遭上司針對,包括高聲談及其病患,當她因腳傷由丈夫代為請假時,又被院長指她「腳殘手唔殘」,質疑她為何不自行請假。至前年10月,陳女士被院方無理解僱,她欲與院方理論,對方卻報警要警員把她押走,她嚇得心臟病發需送院。
其後陳女士向平機會求助,平機會亦認為案件涉及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表證成立,遂安排調解會議,但明愛拒絕合作,她打算向平機會申請法律援助控訴明愛,但被拒絕,案件更石沉大海。陳希望天主教湯漢樞機介入事件,要求明愛大埔明愛富亨苑院長余麗芳道歉,承諾不再有同類事情發生,以及賠償她餘下合約的薪金。
東網記者今午到涉事院舍查詢,院舍副主任僅表示負責人不在,未有回應。而平機會則回應指,基於保密理由,平機會一般不會對任何個案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