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鞋打仔打到爛 虎爸判罰款2千元

201608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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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罰款2000港元。(羅錦鴻攝)
任輕型貨車司機的「虎爸」望子成材,惟得知12歲兒子在校內表現欠佳後,大感不滿,遂在家中「教訓」兒子,先用運動鞋拍打對方的頭近20下,由於用力狠勁,連運動鞋都打至毀爛需棄掉;及後他再掌摑及徒手拍打兒子手臂、腹及腰足足一句鐘。最終社會福利署社工見其子滿身瘀傷,遂帶其子到醫院驗傷及報警揭發。被捕「虎爸」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他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罰款2000港元。
辯方今日在庭上指,報告顯示梁姓被告毋須接受感化,但需接受社署社工輔導,強調被告願接受輔導,以及努力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及溝通方式。辯方又指,被告因一時衝動及不懂處理而犯案,現已上了一課且受到很大教訓。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應與社工好好傾談,又指「用呢啲方法非解決問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