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吸血 掠水走佬勁升2成 賤招百出
近年未持有領事館牌照的小型外傭中介公司愈開愈多,惟服務質素參差,不少僱主支付逾萬港元費用予中介後,中介公司卻突然結業,令僱主人財兩失,情況較10年前上升逾2成。有中介更隱瞞外傭身體狀況,使僱主誤聘「病傭」。除造成金錢損失外,部分中介更會要求僱主為外傭代交中介費,再透過扣除外傭薪金來還款,惟工會指僱主此舉會墮入「欠薪陷阱」。多個團體促請政府檢視外傭政策,加重罰則打擊無良中介公司。
「請外傭嗰陣,我畀咗3,000幾蚊間中介公司,中介叫我之後喺工人份糧度扣返,好多人都咁做。」數年前透過中介聘請外傭的李女士(化名),憶述當日揀選外傭後,中介公司即要求先支付一筆3,800港元的款項,她未有查問因由便付款。中介公司職員吩咐她,以後每月在外傭薪金扣除1,000港元,直至歸還整筆欠款為止。其後她的外傭向李解釋,此做法十分普遍,有些外傭更會一次過自行支付逾5,000港元中介費。
但按照《職業介紹所規例》,中介公司不能收取多於外傭首月工資1成作中介費,最新為421港元。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鄧建華指,外傭中介公司收取超出指引費用已屬犯法,若僱主未查清款項,就自行決定扣減外傭工資,已涉及欠薪,最高罰款達35萬港元及判囚3年。
僱主陳先生(化名)最近透過某中介公司聘請外傭照料家中長者,惟中介未讓僱主查閱外傭的驗身報告,就要求匆匆簽署合約。豈料外傭工作1周後於超市暈倒,送院後證實患上嚴重腎衰竭,由於他不能即時解僱對方,除要負責其醫療費用外,更要安排家人照顧病傭,令他深感無奈。
香港外傭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近年俗稱「艇仔」(無領事館牌照)的小型中介公司愈開愈多,該會收到不少僱主投訴,支付逾萬港元費用予中介後,中介卻突然結業,令僱主人財兩失,情況較10年前上升逾2成,並有惡化趨勢。而港府的外傭政策相對台灣及新加坡落後,當地輸入外傭時會先由政府部門審批及把關,再交由相關領事館處理,而非本港現行由領事館決定。
現時全港有逾1,300間提供外傭就業服務的職業介紹所,佔整體職業介紹所約47%。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今年至8月為止,共接獲426宗投訴中介涉濫收外傭佣金的個案,而截至9月15日,處方檢控7間職業介紹所,當中5間涉濫收外傭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