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麻利亞IG傳情 的哥襲DJ判半年醫院令

201609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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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戀「電台女神」麻利亞(左)之男的士司機陳柏爾(左),涉襲擊商台男DJ唐劍康被捕。(資料圖片)
疑癡戀女DJ鄧慧妍(麻利亞)之男的士司機,今年6月襲擊商台男DJ唐劍康(Donald)等3人,並於早前承認1項傷人和2項襲擊傷人罪,惟他不認同自己患有妄想症,不願接受治療,故辯方今日(29日)在九龍城法院傳召2名負責為報告診症的精神科醫生作供。醫生指出,被告見到麻利亞在Instagram(IG)發貼展示心形符號後,便覺得麻利亞對他有好感,加上其他事例,顯示被告並非想像力豐富,而是精神有問題。裁判官接納醫生的診斷,判被告6個月醫院令。
醫生意見認為,在診斷被告陳柏爾(27歲)是否有妄想症時,必須依賴一系列事件。醫生又舉出數個例子,例如麻利亞曾在IG發貼時附上心形符號,被告便解讀成他曾問候麻利亞,因而令麻利亞留下好印象。此外,麻利亞又曾在IG貼上全黑圖片,被告便以為麻利亞因他沒有參加電台活動而不開心。被告又曾參加電台活動找麻利亞,但遭阻撓,被告便以為麻利亞是公眾人物,不便高調表達愛意。
醫生續指,DJ森美曾在節目中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被告便以為是說給曾吸食大麻的他聽。被告又表示還押期間,曾寫信給電台DJ,DJ因同情他,所以才和控方商討,希望讓他接受醫院令,不用他留案底。辯方指被告只是想像力較豐富,並未到妄想程度。惟醫生不同意,指被告的邏輯不獲大眾認同。
辯方陳詞指,被告只是因一時衝動才犯案,現已放下事件,不再和涉案人士有瓜葛,願意接受制裁,被告認為精神治療沒有幫助,希望判監。惟裁判官接納精神科醫生報告,裁定被告有精神問題,需接受治療,故判他醫院令。
案情指,3名事主呂紹銘(28歲)、麥濠麟(27歲)和唐劍康(42歲)於今年6月13日晚上,到九龍城侯王道一間茶餐廳晚膳時,被告突然入內拳毆呂和麥,之後離去。唐一度追前,被告再從的士取出鐵棒打傷唐的左手和頭。警方2日後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