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車長離座遭解僱 官問點解唔問發生咩事

201610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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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達民指從來無人教過他離開司機位一定要熄引擎。(黃偉邦攝)
服務城巴17年的57歲區達民,今年4月與男乘客發生口角,事後被城巴指他不必要地離開駕駛位與乘客爭吵,遭即時解僱,當時負責下決定的城巴優質服務經理鄭志忠下午在勞資審裁處庭上作供時指,從網上影片看到,區違紀嚴重,所以在未有考慮過往工作紀錄後,作出決定,但審裁官指出影片只反映事件中段,不能反映上文下理,「點解唔問之前發生咩事?」,鄭承認沒有在紀律聆訊時查問事發之前情況,但稱「乘客永遠是對的」,而他又指區離開座位導致無人看管車輛,是違反法例。
不過,審裁官陳炳宙反問說「離開座位等同無人看管?」而根據城巴員工守則,如員工有絕劣服務態度或因疏忽而導致交通意外,後果為暫時停發或部分停發津貼,遠輕於即時解僱,審裁官反問「離開座位會嚴重過導致交通意外?」鄭回應說:「係!」
鄭又指,據他了解,只有幫輪椅乘客放上落輪椅板,才可以在毋須熄掉引擎下離開司機位,故只有1個情況才可離開司機位。官指出,其理解有錯,因法例列明司機如無合理辯解而離開司機位,才算犯罪。
此外,區達民又指曾上過由鄭志忠負責教授的司機操守課堂,及其他課堂,「從來無人教過我離開司機位一定要熄引擎」,鄭則說「唔記得有上過呢一part(部分)。」案件明天早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