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權:免濫用增輪候 公屋擬收緊分戶

2016102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地少人多,公屋近年需求殷切。(資料圖片)
公屋輪候時間突破4年大關,平均3年上樓承諾頓成謊言,原因除與公屋落成量不達標及申請人數有增無減有關外,現有公屋租戶透過「分戶」佔用更多單位亦拖慢輪候冊上樓進度。政府消息透露,房屋委員會擬收緊分戶政策,當中包括禁止公屋戶主另行申請公屋及「轉戶主」,藉此使不符申請公屋資格的家庭無法繼承租約,阻止變相「打尖」。有房委會委員質疑收緊分戶會「錯殺良民」,令出現糾紛的家庭無法透過分戶解決困局,發生家庭悲劇機會勢大增。
有關收緊分戶的建議最快會於明日(21日)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集思會中提出,並於年底研究。
按現行政策,房委會容許公屋戶主以個人名義或連同部分家庭成員,從原單位戶籍分拆,再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當戶主獲配新單位後,原單位其他成員若家庭入息及資產沒有超出水平較高的富戶限額,即入息為公屋申請限額3倍,資產上限不逾84倍,便有資格「轉戶主」繼承租住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的報告便炮轟該政策不公平,變相縱容公屋戶主另行申請公屋單位,部分更利用長者優勢更快獲配單位;而原單位的其他家庭成員即使入息及資產超出申請公屋門檻,但只要不逾富戶水平,仍可繼承租約,變相「打尖」,建議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房委會不應容許公屋戶主申請另一公屋,繼承家庭亦必須符合公屋門檻。
據了解,房委會相關小組去年初曾討論有關建議,但當時臨近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考慮到收緊措施勢惹來強大反對聲,最終委員會決定作罷。
不過,消息指政府擬於明日的房委會集思會中重提有關建議。當局擬參照公署建議,禁止公屋戶主在沒有合理理由解釋下,分拆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以及倘戶主遷走,繼承新租約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公屋申請門檻,否則須遷出單位。政府是考慮到有關的選舉已塵埃落定,加上輪候上樓時間愈來愈長,認為有足夠理據防止濫用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承認分戶政策是集思會研究範圍之一,認同應重新檢討有關政策,因為有關政策涉及「打尖」問題。
不過,委員招國偉擔心收緊分戶會「錯殺良民」,指部分家庭一旦無法透過分戶減少家庭糾紛,發生家庭悲劇機會將大增,認為目前並非收緊分戶政策適當時機。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亦對收緊分戶建議有保留,認為不應一刀切禁止戶主分戶,可考慮設立審批機制,杜絕濫用分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