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兩議員宣誓辱華 郭榮鏗批幼稚不負責任

201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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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不同意青政議員的言論,批評他們的行為幼稚、不負責任。(胡家豪攝)
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梁頌恆在宣誓時發表疑似辱華言論,引起軒然大波。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在電台節目後強調,不同意青政議員的言論,批評他們的行為幼稚、不負責任,認為作為議員要以成熟負責任的方式進行宣誓。他沒有正面要求青政議員道歉,但指說了羞辱人的話,道歉與否是個人修養問題。
郭榮鏗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維持上周容許二人再次宣誓的決定,認為梁君彥不應該在政治壓力下改變。他同時要求建制派議員周三(26日)出席會議,處理立法會以《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港元的利益衝突,以及廉署風波。
對於有建議認為主席有權調動議程,阻止梁游宣誓,郭指,《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9條列明,需要第一時間為未宣誓議員宣誓,看不到法律基礎上有何改變。他指,泛民主派會在明天約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暫時不宜評估梁君彥的最終決定。
出席同一節目的經民聯律師莊永燦反對香港是三權分立的說法,因為只有特首簽署的法案才可通過,所以香港是行政主導。他續指,香港的制度是行政主導但有三權分立的影子,認為三權分立只是形容詞。對於人大應否就此釋法,他認為,在大事大非的問題上,有需要釋法便釋法。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出席另一場合時認為,青年新政兩名議員不應在宣誓時發表令到華人感覺受到侮辱的說話,但至於應否道歉,則是他們自己的決定,無人能迫他們,而宣誓亦並非有條件,「唔係你做咗乜我就畀你宣誓」,又反問如果二人願意道歉,是否能讓他們宣誓。她又指出,政府現已提出司法覆核,社會上有些人認為,即使二人願道歉可能亦「已經過咗廟」。
劉慧卿又認為,梁君彥決定上星期大會的議程時,政府仍未提出司法覆核,但案件在高院處理後,立法會主席才決定執行議程,即執行議程前,他已知道有案件正在處理,而仍在議程內安排游梁二人再宣誓,質疑現時若要梁君彥改變決定是基於甚麼原因,認為其執行議程時,與現時不同的地方,就是建制派「逼宮」寫聯署信件,加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等人亦就事件發表過意見,她指出立法會主席要按法律行使權力,而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就指出這是政治問題,「你今日做得呢樣,第日做第二樣都得㗎啦喎」,建制派今次拉布及流會的決定,令到他們以後不能以反拉布取得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