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互助社前社長追花紅 協議無效官判敗訴

201611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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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隆被判敗訴。(資料圖片)
香港中文大學僱員儲蓄互助社前社長黃隆,退休後獲聘為該社的財務主任,提供投資建議。按雙方協議,如他的建議令該社賺錢,他最多可得利潤30%作花紅,惟儲蓄社於去年10月起再無採用他的建議,近月更稱雙方合約無效及拒發花紅。黃遂入稟高院,指他任職期間助該社賺逾3300萬港元,要求該社支付所欠的逾970萬港元花紅。高等法院今午頒下判決書,判黃隆敗訴。
判決書指,根據法例,儲蓄互助社不能從事外匯投資,因此涉案儲蓄互助社無權與黃隆簽訂涉案的協議,有關協議屬無效。法官因此判黃隆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