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Whats噏︰申領開支攞到盡 游梁隨時嘔凸

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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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同梁頌恆隨時被取消議員資格,已申領的薪金及議員津貼分分鐘嘔凸。(設計圖片)
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同梁頌恆,於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宣揚港獨及辱華舉動引起公憤,不止引起港府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北京亦主動出手釋法,兩人隨時議員都沒得做。
不過當游、梁議員資格隨時被取消之際,原來兩人已經合共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近167萬港元。早前已經有人去信立法會秘書處及聲稱入稟高等法院,禁止兩人支薪及領取議員津貼。他們一旦喪失議員資格,分分鐘要回水,甚至嘔凸。
東網早前收到讀者報料,指游蕙禎、梁頌恆及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各向立法會申領約83.4萬港元營運資金,當中包括約45.9萬港元可申請預支的「辦事處營運開支、酬酢及交通開支」,以及37.5萬港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為可申領的最高款額,亦即兩人都攞到盡。
立法會秘書處亦先後於9月及10月,即立法會就職宣誓前已發放相關津貼。新當選議員需要預支津貼設立辦事處、購買器材及設備固然無可厚非,不過游蕙禎及梁頌恆兩人議席危危乎,一旦真的喪失議員資格,是不是要退還津貼甚至議員薪金呢?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幾位成員有不同意見,其中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議員津貼及薪金都是公帑,如果游梁兩人喪失議員資格,秘書處便應追回,就算已經買了東西,兩人都應有所交代,將所買東西交還秘書處。
另一成員陳克勤則認為,游梁於宣誓前確實有權申領,但萬一喪失議員資格便可能要回水。克勤又質疑兩人大花筒,估計他們尚未設立地區辦事處,如果只是買資產項目就已攞盡,便太過分了。不過如果他們已經租用地區辦事處,既要交按金,又要請人,應該要花不少錢,到時如果要回水給秘書處,就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亦表示,一開始便一口氣申請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上限,真的「用得好快」,他自己上一屆4年都用不完。不過他認為很難叫游梁兩人回水,也不同意這麼做,因為就算沒得做議員,只是因為無法完成宣誓,並非存心詐騙薪金及津貼。本身是律師的議員謝偉俊則估計,候任議員有資格申領津貼,用了就未必可追回,至於薪金及往後的開支,就要看他們喪失議員資格的生效日期是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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