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原院長張健華 涉度假營非禮女生

201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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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健華被捕後押返將軍澳搜屋。(林耀康攝/資料圖片)
警方今日下午拘捕康橋之家原院長兼社工張健華(55歲),懷疑他於30多年前在薄扶林一間學校及馬鞍山烏溪沙度假營非禮一名視障女小學生,晚上10時被探員押解張到將軍澳頌明苑冠明閣一單位搜查,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警方今年10月下旬接獲一名41歲女子報案,稱她在30多年前遭當時任其老師的張健華非禮。張涉嫌非禮被捕,會被通宵扣查。
張健華兩年前被控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但律政司今年5月以受害人無法作供為由撤銷對張的控罪,事件引起極大回響,多個智障人士家長組織、社福機構及工會要求律政司再次起訴張。4名立法會議員包括邵家臻、郭榮鏗、張超雄及楊岳橋亦發出聯署信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要求釐清為何撤控、有何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及有關律法改革委員於09年提出《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的立法進度。
張健華更就案件開腔為自己辯解,包括指警方找到的紙巾染有其精液是因夢遺,女事主翻垃圾桶留下其DNA等,他辯稱當初「保持緘默」是被警方連番誤導,兩次錄口供時,均是警員要求他保持緘默,否則會「好麻煩」、「花錢請律師」。被問及追討訟費最終引爆事件,他揚言是無罪之人,追訟費是「天經地義」,未料受千夫所指,甚至有家歸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