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須莊嚴 自決屬港獨 或更多議員失議席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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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等多名議員都在誓詞加料或走音,未知會否影響議員資格。(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說明議員宣誓時必須真誠、莊嚴、準確及完整,而會上亦將「民族自決」歸類為港獨主張。然而,上月宣誓期間有多名非建制派議員加料,他們的行為是否莊嚴亦是一個疑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表示,除了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符合的人士,其他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或褻瀆宣誓程序或儀式,都屬於宣誓無效。
雖然立法會進行宣誓當日,只有建築界姚松炎於誓詞加料,以及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因展示物品而被判宣誓無效,惟當時也有多名議員宣誓時進行加料,例如劉小麗龜速宣誓、羅冠聰宣誓走音又拒絕返回座位、邵家臻宣誓後拍打搖鼓、張超雄及梁國雄均撕爛代表831決議書道具等,而梁國雄更高舉黃傘,他們的行為是否莊嚴確實有待商榷。
另外,黃碧雲、鄭松泰等高呼「取消831」,而鄺俊宇亦加入「香港人加油」的言論,黃碧雲又談及鉛水問題,到底此等誓言又是否與法定誓言相符呢?
此外,除了劉小麗、朱凱廸、羅冠聰等本土自決派議員,公民黨的選舉政綱也同樣包括自決元素,他們又會否被視為主張港獨呢?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由於今早才有釋法文本,需要時間研究會否對其他議員作出跟進行動,意味其他議員亦有機會喪失議席,多個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選區隨時需要舉行補選。
不過,因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而需要重新宣誓的黃定光則能夠放心,因為根據張榮順說法,宣誓人不是故意讀出不符合要求的誓言,是容許再次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