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薈軒雙屍案 法官:是香港見過最恐怖案件

201611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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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由囚車解往法院應訊。(高嘉業攝、資料圖片)
31歲英國籍銀行高層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前年在其莊士敦道60號嘉薈軒住所內先後虐殺兩名印尼女子,今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辯方大律師庭上宣讀被告親撰的聲明,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可怖,陪審團的判決恰當公正,並對兩名死者的家人道歉。法官判刑時就形容,此案是香港見過最恐怖的刑事案件。
法官指,被告在其自白中形容自己是邪惡怪獸,實在不足以形容他對兩名受害者施行的傷害。他形容被告是典型的性狩獵者,整個人被可卡因、酒精和色情影片腐蝕,為了滿足個人慾望,向受害者的性虐,實在惡心到極致,超愈正常人的任何想像。法官亦指他對自己所作所為並無顯露任何悔疚,表明不接受他的大律師在他定罪後宣讀的道歉聲明。
法官引述其中一名精神科專家的報告內容,指被告承認就算現在被囚,他仍然有變態性虐的幻想。專家亦指他的自戀情結依然存在,如他有機會再接觸毒品,對社會仍有高度危險性。法官指此案被告,是他見過的殺人犯中,罕有有極大機會重犯的危險人物。
由於被告一早已表示,會要求返回英國服刑,法官因此決定,會向處理轉移申請的特首,就本案的案情作出詳細報告,作為給英國當局的參考。他表示雖然香港法官無此權力,但他也要提出,如果他是英國法官,他會下令此案被告真正要囚禁終身。
警方庭外指,裁決及判刑反映到正義得以彰顯,法治得以維護,他亦特別讚揚負責調查此案的人員需克服如此惡心不安的片段及相片,表現專業。
另外早前辯方引述專家報告稱被告的外祖父曾在香港警隊任高層,因涉貪被廉署調查,但1980年代返回英國。不過控方指,經查閱後被告外祖父於1960年代至1992年服務香港警隊,最高職位為警司,且於1992年退休並獲榮譽勳章,故辯方資料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