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旺角暴亂掟垃圾桶及襲警 明午裁決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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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陳卓軒(中)和次被告陳宇基(右),早前到庭應訊。(資料圖片)
今年大年初一晚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期間,一名男廚師被指疑將垃圾桶從行人路擲到馬路上,另一名男補習教師亦在混亂間,涉嫌拳擊男警長胸口和襲擊另一名警員,兩人當場被捕,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襲警共3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法院作結案陳詞,裁判官定於明午裁決。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廚師的首被告陳卓軒(27歲),和任補習教師的次被告陳宇基(20歲)。首被告被控2月9日於彌敦道拋出一個垃圾桶到行車線上;次被告則被指同日同地,襲擊警長蔡國威和另一位不知名警員。
辯方今日陳詞指,首被告將垃圾桶推出馬路時,現場群眾並無移動,反而是警員追截首被告時,群眾才散開。
辯方又指,次被告身處之處,當時有3名持警棍的警員逼近,他理應不會刻意招惹警員,只是自然反應下推開警長蔡國威,結果仍被打到頭破血流。此外,警方事後曾尋找另一名疑遇襲的不知名警員,但不成功,單憑片段難以證明該警員正合法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