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爆粗遭勸喻 無綫節目混廣告罰20萬

20161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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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兩個節目播出粗口,遭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勸喻。(資料圖片)
港台兩個電視節目播出有粗口的內容,遭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勸喻。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於今年6月19日播放的一集,一名觀眾在節目中爆粗,通訊局接獲市民投訴。局方指,節目現場直播及重播期間,有關粗言穢語均可清楚聽到,而港台在合家欣賞時間重播節目時,仍播出有關用語,反映港台沒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遵從《電視節目守則》規定,局方認為投訴成立,故決定向港台發出勸喻。
港台於今年7月21日在普通話台播放的《e線金融網》,一名股評人在節目中講粗口,港台承認該股評人曾輕聲說出一句粗言,但主持人未有察覺。通訊局認為,該句粗口以輕聲快速說出,但仍可聽到,極度惹人反感,該股評人似乎並非故意爆粗,但港台有責任確保節目均符合《電台節目守則》的相關規定,因此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勸喻。
通訊局亦接獲今年4月17日在無綫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myTV SUPER呈獻:萬千星輝睇多D》的投訴,指節目把廣告與節目材料混合,為節目的贊助商宣傳產品或服務,即一項「over-the-top」收費電視節目服務(該OTT服務),而有關服務不屬無綫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通訊局裁定該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相關條文,並就無綫違規施以罰款20萬港元。
此外,今年7月17日在無綫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myTV SUPER呈獻:萬千星輝放暑假》的投訴,指該節目亦把廣告與節目材料混合,為節目贊助商宣傳一項收費OTT服務,而有關服務不屬無綫的免費電視服務。通訊局注意到該節目與上述的投訴個案中的無綫節目《myTV SUPER呈獻:萬千星輝睇多D》的表達方式相似。通訊局亦裁定該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由於無綫在播放該節目時,尚未獲悉《myTV SUPER呈獻:萬千星輝睇多D》違規,通訊局遂作特殊情況處理,決定毋須再向無綫採取進一步行動及懲處。
至於有關在無綫翡翠台及無綫網絡電視有限公司(無綫網絡電視)翡翠即日重溫頻道播放的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及《娛樂頭條》的投訴,指有16集《東張西望》及1集《娛樂頭條》展示節目的產品或服務贊助商,即一項收費OTT服務;通訊局裁定今年4月19日及5月18日播放的《東張西望》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並向無綫及無綫網絡電視發出警告。
至於有關在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ViuTV頻道播放的電視節目《6點新聞報道》及《8點新聞報道》的投訴,指香港電視娛樂沒有為這些新聞節目內的各則新聞提供字幕;通訊局裁定在今年5月30日、6月2日、8日、10日、13日、21日及22日、7月5日及27日、8月8日播放的《6點新聞報道》,以及2016年6月12日播放的《8點新聞報道》違反香港電視娛樂免費電視牌照的相關條件,並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喻。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指不同意通訊局之裁決,發言人表示,相關守則缺乏確定性和一致性的詮釋,令持牌機構在日常運作時無所適從,又指會就裁決尋求法律意見,考慮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