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選或就場地延至暑假 可等埋劉小麗覆核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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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例未有訂明立法會出現議席空缺後,補選須於何時舉行。(資料圖片)
上訴庭將下周二(29日)或周三(30日),就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上訴案宣判,然後隨即處理敗訴一方的終審上訴許可。若維持原判裁定兩人喪失議員資格,預計立法會不會等待終審上訴結果,最快可於下周五(12月2日)刊憲,正式宣告兩人原有的九龍西及新界東議席出缺,選舉管理委員會之後便可依法安排補選。
消息指基於票站場地問題,兩區補選可能要延至明年暑假時才能舉行,有機會「等埋」另一九西議員劉小麗被指宣誓無效的官司有裁決後,在同一時間舉行補選。
現行法例未有訂明立法會出現議席空缺後,補選須於何時舉行,過往經驗是在出缺3至5個月後進行。之前有政界人士提出,若立會兩區補選安排在貼近明年3月特首選舉前舉行,可能會演變成對下屆特首人選的變相公投,對中央政府及負責投票選特首的選委構成壓力。
不過有政府消息指出,兩區補選需要近200個投票站,當中最適合充當票站的中小學校舍及社區會堂等,大部分已被預約舉行各類活動,難以突然在同一時間騰空借出場地,故補選有可能要延至明年暑假,才會有足夠票站場地舉行,應不會與特首選舉撞期。
有建制派人士更期望,兩區補選可等待其他被指宣誓無效的非建制議員,尤其是劉小麗的司法覆核結束後才舉行。因為在名單比例代表制下,若某區只有1個議席出缺,補選便會變成單議席單票制選舉,泛民候選人有較高機會勝出。相反若某區有多於1個議席出缺,補選便會變成多議席單票制,建制派應能贏得部分議席,故希望當局「等埋小麗」才舉行補選。
另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會尊重上訴庭的裁決,若下周二或三法庭有裁決,應可趕及在周五刊憲,除非法庭不准立法會刊憲,否則會依法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