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人有1人醫療美容 消委會倡引發牌制規管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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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報告指出,每5人就有1人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8成為女性。(資料圖片)
醫療美容近年大行其道,消費者委員會今日發表研究報告,發現每5人就有1人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但消費者對醫療美容認知不理想,8成用家將醫療美容誤以為一般美容服務,9成用家表示,是美容師為他們施行政府規定須由醫生施行的醫療美容服務。消委會認為香港在缺乏規管醫療美容服務下,消費者難以判斷所承擔的風險,倡議引入清晰定義和牌照制度,加強保護消費者。
消費者委員會早前分別以電話訪問1004人、街頭訪問602位用家和由72人進行聚焦小組討論,並以神秘顧客身份訪查30間美容院、醫療美容中心、醫療美容診所及私家醫院。
消委會表示,於電話訪問發現,15至64歲人口中,每5人就有1人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8成為女性,以激光療程最普遍,佔6成。9成受訪者同意要立法規管不同範疇,近7成人支持由醫生或具專科資格醫生施行高風險醫療美容。
消委會表示,是次研究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對醫療美容認知不理想。消委會指出消費者對醫療美容服務的觀念和現行監管的做法不一致,8成用家將醫療美容誤以為一般美容服務,認為可由美容師或治療師於美容院施行的是普通而非入侵性療程,忽略了潛在風險。
超過一半用家聲稱沒有接受過任何醫療美容療程,但消委會發現他們至少接受過一種在政府的工作小組分類為有潛在安全關注的美容程序下的療程。消委會亦指,9成用家表示是美容師為他們施行政府規定須由醫生施行的醫療美容服務。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政府就15項高風險醫療美容程序作出行政指令,需由醫生或牙醫執行,例如美白針注射、水磨嫩膚等,如果美容業界執行上述程序,是無牌行醫,消費者並非無法追究,可以舉報,提醒業界或會犯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