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港鐵遲到作假152次 前警長判社服令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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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成根今於觀塘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何駿軒攝)
前警署警長黃成根退休後加入港鐵工作,任職俗稱「紅帽子」的港鐵附例特檢隊指揮官。惟他身為管理層,卻於前年1月至去年3月在港鐵上班的1年多期間,因遲起床及吃早餐等原因屢屢遲到,先後152次着下屬替他「打卡」虛報上班時間,以逃避遭港鐵紀律處分甚至革職懲罰,廉署調查後於今年9月將他拘捕。被告早前承認6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日(13日)在觀塘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惟他在接受判刑前,疑跟前來旁聽「贈興」的港鐵舊同事起爭執,他在法院男廁涉嫌腳踢襲擊舊同事,因而再度被捕。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64歲被告黃成根在1975年加入警隊,2007年退休,2009年加入港鐵,今年10月已辭職,現轉任月入1.3萬港元的保安。裁判官今判刑時警告被告,指社服令等同監禁,若被告違反感化官指示,或未能在限期內完成社服令,法庭不排除重新考慮判刑。
被告今獲10多名親友到庭支持,但同時亦有一名其港鐵舊同事來旁聽,該舊同事聲稱在法院男廁內疑遭被告踢傷,遂報警求助。警方發言人證實,今早近11時,一名55歲胡姓男子聲稱在觀塘法院廁所內遭人襲擊致腳痛,胡被送往聯合醫院治理,一名64歲黃姓男子涉嫌普通襲擊被捕。
案情指,被告在港鐵當值時間是上午9時30分至下午6時15分,但他在案發的年多期間,先後遲到上班152次,並要求下屬在港鐵電腦系統紀錄虛報他準時上班。港鐵有向被告發出可免費乘搭港鐵及進入禁區範圍的個人八達通卡,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的八達通入閘時間與其填報的上班時間不符,最嚴重例子是:電腦紀錄顯示被告在早上9時半前已返抵上水辦公室,惟八達通紀錄顯示被告當日下午1時才離家於美孚站入閘,遲到近4小時。被告今年9月被捕,承認案發期間分別因遲起床、身體不適及要吃早餐等原因遲到,但強調下屬只是不知情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