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濫用抗生素處理不當 或致雞肉含菌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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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肉樣本含ESBL耐藥細菌,可能與在飼養雞隻時濫用抗生素,或處理過程不當有關。(胡家豪攝)
消委會測試發現,市面上逾60%雞肉樣本含有可令抗生素失效的超廣譜乙內酰胺酶(ESBL)耐藥細菌,可能與在飼養雞隻時濫用抗生素,或處理過程不當有關。
消委會指,細菌情況與樣本售賣時所處的溫度相關,售賣時處於室溫的24個活雞樣本中有92%被檢出ESBL耐藥腸桿菌科細菌,亦有70%冰鮮雞肉樣本,33%冰鮮(經急凍後解凍)雞肉樣本,32%急凍雞肉樣本含該菌,而新鮮雞(儲存於雪櫃)樣本含ESBL耐藥腸桿菌科細菌更達100%。
研究顯示,含耐藥細菌的冰鮮(經急凍後解凍)及急凍樣本的比例,較冰鮮樣本及現宰活雞比例低,可能因冰鮮及急凍雞肉產品經多個處理工序,部分細菌在過程中被除去。另有16款聲稱「有機」的雞肉產品中,有樣本檢出ESBL耐藥腸桿菌科細菌,表示雞隻即可本身未帶耐藥細菌,但普遍環境污染程度、運輸及屠宰地方的環境衞生,以至屠宰後的處理、包裝是否完整等亦可能為雞隻帶來交叉污染風險。
消委會指,在飼養雞隻時即使曾使用抗生素,但如有充足停用期,讓部分抗生素隨時間排出體外,殘餘在雞肉的抗生素含量可以很低,故單憑雞肉的抗生素殘餘量不足以判斷飼養雞隻時有否使用或濫用抗生素。而即使雞肉在售賣時抗生素含量沒有超標,如在飼養時曾濫用抗生素,會加快耐藥細菌在雞隻的腸道內形成,而排出的抗生素可污染環境,增加影響市民健康及公共衞生風險。另外,即使農場未有使用抗生素,購自其他地方的雞苗可能已經帶有耐藥細菌。
不過,消委會指出,耐藥細菌可經交叉污染及其他途徑在社區傳播及感染人類,雞隻由在農場生長至被烹調為美食,當中涉及飼養、運輸、屠宰、包裝或二次包裝、冷藏或冷凍、在售賣地點再進行包裝及與不同產品一同放置出售、烹調處理等不同環節,如在其中一個環節處理不當,例如飼養環境擠迫、共用未徹底消毒的屠房、包裝不完整、冷藏溫度過高、生熟肉共用砧板、處理生肉後沒有徹底消毒雙手等,都有機會發生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