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案 港大保安稱覺得馮敬恩好壞

20161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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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被控以刑事恐嚇等5罪。(陳德賢攝)
今年1月26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22歲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21歲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被控以刑事恐嚇等5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續審。控方第二名證人、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繼續作供。
張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自己曾任職警員,但很少講粗口,他知道馮敬恩有以他英文名加粗口數字替他改花名,在背後叫他「Mike X(粗口)」,但他強調不會因此憎恨馮:「我點會憎佢?逢係HKU(港大)學生我都唔會憎,係會協助佢哋。」張又強調:「大部分港大學生都係好乖。」而他平時對馮無大感覺,本案的表現則令他覺得馮「好壞」,因為他有衝擊行為。
辯方稱涉案示威事件其實是由梁麗幗等人發起的港大罷課委員會組織,與馮敬恩無關,張表示不知道但不否定。辯方遂着張在庭上認出梁麗幗,張行近公眾席查看,兩次都說梁不在,其後才大叫指出梁,引起庭內一陣笑聲。
張憲君續指,自己任職警員23年,離職時是CID,其港大保安上司Teddy Wong也是前警員,另外隊內尚有兩名保安成員也是前警員,自己任職警員時經常要出庭作證,曾作供超過50次,他又指事發後並無受傷,但因感周身骨痛,最後獲發5天病假。
張又強調自己與傳媒接觸經驗豐富,懂得分辨記者形態:「採訪記者同文字記者我都識分」,因此當日發現8至10名不知名人士混入記者區,立即向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報告,他否認自己會搞錯,形容「不中亦不遠」。
張憲君下午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張如何能在如此人多嘈吵情況下、隔着四五層人,「望實馮敬恩講嗰四句話(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張回應:「但咁啱我又真係望到佢,聽得好清楚」,辯方問:「咁可能係馮敬恩唔好彩?」張回應:「可能係我好彩」。
張形容馮當時「歇斯底里、失咗控、失去常性、癲咗咁」大叫出上述4句話,張稱在馮說出第一句時已「估到佢講緊主席(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又稱自己當差時是三合會專家,他知道「隊冧」是「殺死」的意思,而群眾也響應馮的號召「完成咗一半效果出嚟」,即「係咁逼埋嚟」,辯方反駁:「做咩效果?做唔到呀,做到就大鑊啦!」張續指,當時李國章也跟他說:「我都好驚畀人打呀」,故張提議先行折返大樓。
辯方又質疑張憲君,其以人鏈保護李國章及眾校委離開大樓的決定最終失敗,導致混亂場面兼「嚇親佢(李國章)老人家」,問張有否歉疚,張說沒有,因他最後仍有能力安全護送李返大樓,李亦無受傷。對於張自稱憑經驗及肉眼可分辨現場是「學生、記者定閒雜人」,辯方反指張是胡說八道,辯方並在庭上播出事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要求張即場指如何分辨上述三類人,張回應稱:「啲人太細粒太矇,喺現場睇我可即刻話你知」,其後再說:「揸iPhone影相嗰啲一定唔係記者」。
張已完成作供,他離開法院時獲穿制服警察安排以職員通道離開,並非如一般證人於法院正門離開。案件明天再續,控方會傳召張的上司黃國章及校委紀文鳳,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