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擲磚襲警 17歲仔認罪還押過生日
20161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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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將控罪修訂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陳浩文今決定認罪。(資料圖片)
17歲男侍應陳浩文於今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期間,用磚頭擲向警員,令警員膝蓋受傷,原被控一項傷人罪,控方今將控罪修訂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決定認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考慮到陳年紀輕,現將他還押到下月9日,待索取感化官和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警員王澤輝今年2月9日在旺角驅散示威者時,被告突從人群衝出,在10米外向王擲磚頭,磚頭擊中王的左膝,王的左膝流血。被告施襲後逃走,被其他在場警員制服,警誡下被告稱到場支援在場人士,並隨手拾起磚頭擲向警員。
辯方求情指,被告明天生日,當晚從網上得悉事件後到旺角聲援,最終因一時激動犯案。辯方強調,被告外出時預期不到會有暴力行動,他亦控制不到他人挖磚。裁判官反問:「佢自己手腳同動作可以掌握。」辯方同意,故被告亦願意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