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水186萬限期到 游梁未還反指金額不合理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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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左)及梁頌恆(右)被指至今未有歸還立法會通行證和鎖匙。(資料圖片)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早前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全數追回二人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預支營運開支合共186萬港元。二人「回水」限期今日屆滿,據知他們已回覆立法會秘書處,秘書處則證實下午已收到游蕙禎的信件。他們認為秘書處追討的金額極不合理,指原訟庭裁決他們是由今年10月12日,亦即宣誓當天開始失去議員資格,秘書處不應追收當日之前,即10月1至11日的議員酬金,及相關的實報實銷開支。
梁頌恆又指,他倆日前已公開表示將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秘書處應待終院有最終裁決結果後,才決定是否追收款項。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表示,如無特殊情況,秘書處明天將去信游梁追討,行管會亦會在下月中商討會否展開法律行動。梁君彥續指,倘若兩人表示沒錢還,或要等待他們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結果,便要交由行管會商討處理方法,而梁頌恆上月交出部分營運開支單據,顯示他曾購買5部iPhone和11部電腦,涉及30多萬港元,但游蕙禎則未有提供單據;又指游梁二人的通行證和鎖匙均未有歸還,而立法會房間的鎖匙要在德國配製,每條要數百港元。秘書處上周已致電提醒二人交還款項,但梁頌恆未有接聽,游蕙禎的電話則已停止服務。
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琼指,行管會至今未收到游梁二人的回覆,認為二人須盡快還款,因高院裁決清晰,釋法亦講明未完成宣誓的議員,即不可享有任何薪酬,而行管會不止有一個行動的選擇,包括民事索償,或在合適時間內申請二人破產等,但仍待秘書處徵詢法律意見。李指現在關鍵是要游梁先作回應,看他們會否提出任何請求,例如歸還物資、分期付款等,但行管會現只透過傳媒收到消息,情況並不理想,二人未顯示其負責任的態度,希望他們能與行管會溝通。
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游梁決定就宣誓覆核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相信終審法院作出裁決需時不長,認為二人若要求押後還款,行管會可作考慮,但二人必須主動與行管會接觸。行管會委員黃碧雲指,若行管會收到二人提交的信件,應再開會商議,她又指二人希望待法庭有裁決再進行追討及還款期由10月中起計的要求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