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旺角暴亂案女裁判官香淑嫻收鎅刀郵件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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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裁判官香淑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獲內有鎅刀的公文袋。(陳錦昌攝)
剛於昨日審理旺角暴亂案的九龍城裁判法院女裁判官香淑嫻,今晨11時,在九龍城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法院大樓的辦公室工作期間,收到一個由速遞寄來、並用手寫其辦公室地址的公文袋郵件,香官拆開查看時,發現內裡附有一把約5吋長的?刀,沒有紙條。鑑於事態嚴重,香官即時通知法庭,再由法庭代為報警處理。
警方接報後,派員到法院大樓的總務室了解,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正追查該公文袋郵件的來源及寄件人動機。據了解,香官今晨如常開庭,完成工作後下午休庭。現場所見,法院大樓並無特別加強保安措施。司法機構發言人回覆表示,今日早上,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名裁判官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事作已轉介警方跟進,司法機構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
接到?刀郵件的女裁判官香淑嫻,處理過多宗與年初旺角暴亂有關的案件,其中一宗更剛在昨日上庭。男侍應陳浩文當晚用磚頭掟中一名警員的膝蓋,警員流血受傷,事後陳被控傷人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控方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決定認罪。對現場有人挖磚及作暴力行為,辯方強調情況實非被告所能控制,香淑嫻庭上反問指:「咁佢嘅手腳同動作可以掌握?」又指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將他還押至下月待索取感化官和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刑,案中被告今在獄中度過十八歲生日。
另一宗與旺暴有關的案件亦是由香官審理。該案兩被告分別為廚師陳卓軒(28歲)和補習教師陳宇基(20歲),分別掟垃圾桶出馬路及襲擊警員,兩人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和襲警罪成。本月2日,香官指案件性質嚴重,判兩人入獄21日及3個月,但准許他們各以1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此外,報稱學生的何應傑及清潔工人鍾志華,今年2月時亦一度被控暴動罪名,2被告當時被指涉嫌於當晚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案件同月提堂時亦是由香官審理。其中何應傑今年8月已獲撤控;鍾志華案後來則與其他旺暴案件合併,並轉介區域法院、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資料顯示,香淑嫻1995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2000年取得倫敦大學(校外)的法學學士學位,翌年取得香港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03年獲得事務律師資格,同年起私人執業,而她是在2007年7月獲委任為特委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