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港大校委 保安庭上認出李峰琦擋擔架床
20161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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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才在庭上認出被告李峰琦當日以雙手擋着擔架床運送。(辛永明攝、資料圖片)
今年1月26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被控以刑事恐嚇等5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續審。就控方昨日申請讓證人、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於庭上認人,裁判官今作裁決,認為控方的申請有法律理據,最終批准馮在庭上認人。
馮志才在庭上認出被告李峰琦為事發當天以雙手擋着擔架床運送,以及大叫「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的「肥身材青年」。馮接受辯方盤問時指,當時情況危急,故沒有在現場叫出李峰琦的名字,他舉例:「如果有日我喺街見到李大狀(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你差啲畀架車撞,我都會直接大叫走開,唔會叫你個名。」李回應:「希望呢件事唔好發生。」
辯方質疑,以當時混亂情況,不管被告李峰琦站在任何位置,也會阻礙擔架床的運送,無證據顯示李是刻意阻礙,指馮誇大證供,馮反對上述說法。馮又指,自己曾任警員20年,10年前離職前為警長,也有上庭作供經驗。辯方指,馮作為有豐富經驗的前警員,既然在現場已認得李峰琦,何以至第三份口供才提出是學生會骨幹成員,質疑其實並不認得李。馮則稱因警方無問,他才沒有主動講。
控方傳召最後一名證人、港大保安部一級文員鄧志成出庭,他稱原本負責在控制室觀察閉路電視情況,但當日發生圍堵事件後,他亦被抽調出去協助校長馬斐森返回大樓,他其後又奉召往協助紀文鳳離開,當時見被告李峰琦用手擋着擔架床前進又不停大叫:「唔好畀紀文鳳走」。鄧指去年7月校委會會議已見過李,之後的學生會活動也見對方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