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擲磚襲警 17歲仔判18月感化令
17歲男侍應陳浩文於去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期間,用磚頭擲向警員,令警員膝蓋受傷,原被控一項傷人罪,控方早前將控罪修訂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決定認罪。被告陳浩文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期間需守宵禁令和接受住院式訓練。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4年亦有參與佔中,可是今次事件的激烈程度超出他想像,而報告亦指他易受煽動,他願對自己行為負責。
裁判官香淑嫻信納被告因衝動才犯案,他在還押期間度過生日,已得到教訓,自我反省。香官指被告守法意識薄弱,生活沒有方向,認為以輔導為主的感化令恰當。香官又提到被告上次認罪後發生的事件,指沒證據顯示和被告有關,故不會影響判刑。
資料顯示,被告於去年12月19日認罪,而裁判官香淑嫻則於翌日,即去年12月20日,收到一個附有一把約5吋長的?刀的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