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機維港險撞直升機 民航處懶理

201701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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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飛行服務隊一架海豚直升機,本月初在灣仔會展停機坪準備進行拯救任務時,險遭航拍機撞到。
維港上空險釀空難!航拍機近年大行其道,但香港民航處尚未引入任何發牌制度,政府飛行服務隊一架直升機本月初在灣仔會展停機坪準備前往長洲進行拯救任務時,險遭一架由市民操作的航拍機撞到,幸未造成傷亡意外。原來,類似事件已非首次發生,有關注團體批評,民航處未有跟隨科技發展,對航拍機等飛行器作出相應更嚴格規管,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嚴重,部門要承擔一切責任。
事發於本月4日晚上,政府飛行服務隊一架EC155型海豚直升機,剛由長洲運載傷病者到灣仔會展停機坪下機,準備起飛再往長洲接載另一名傷病者,但當直升機升至半空約400呎時,突然出現一架航拍機,兩機險些相撞。
政府飛行服務隊發言人證實,本月4日,一架直升機由灣仔會展停機坪升空不久,機組人員發現附近有架無人機正在空中飛行,雖然對直升機飛行安全沒有即時影響,但機組人員即時通報,並通知民航處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跟進;過去一年亦沒有類似事故報告紀錄,部門有既定匯報機制,須向民航處呈報一切有關飛行安全事宜,以作跟進。
不過,發言人續稱,根據民航處資料,以往曾有模型飛機在直升機主要航道飛行的事例,影響直升機的飛行安全。飛行服務隊呼籲公眾,維多利亞港一帶及沿岸地區為不得放飛模型飛機的地點,而模型飛機的操作時間亦只限白晝,選擇飛行地點必須遠離直升機坪,巿民在操作模型飛機時,有責任避免相撞意外,因為直升機或輕型飛機飛行員無法在遠距離外察覺及防避飛行中的模型飛機,任何人如因魯莽或疏忽操作模型飛機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被檢控。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收到政府飛行服務隊報告,指本月4日晚上約11時15分目睹一架無人駕駛飛機在灣仔會展停機坪附近飛行,接獲報告後,該處已即時通知警方,以作跟進。
今次事故猶幸未有釀成空難或阻礙飛行服務隊的拯救行動,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100條規定,市民如使用7公斤(不計燃料)以下小型航空器,毋須申請「飛機登記證」及「飛機適航證」,但操控航拍機仍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規管,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港元及判監2年。若操控航拍機引致交通意外,有可能違反條例中的「魯莽或疏忽操作」,須負上刑事責任,亦可能面臨受害人循民事途徑追討賠償。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航拍機日漸普遍,且體積愈來愈輕巧及容易操作,而世界各地早已發生大大小小的航拍機意外,香港民航處卻未能跟隨科技發展作出相應規管,只規管重7000克以上的航拍機或模型飛機,但現時不少航拍機均在7000克以下,它們一旦從高空墮下,擊中途人,或像今次險與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相撞,後果堪虞,同時亦可能侵犯市民私隱,促請民航處加強規管,如引入發牌制度,有助確保操控航拍機人士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遇事故時更易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