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案 游梁今入稟終院提終極上訴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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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禎及梁頌恆二人再就誓覆核案上訴至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於去年立法會選舉當選的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在宣誓就任時展示港獨標語,又將「China」讀成具辱華含意的「支那」。政府其後就兩人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終裁定兩人宣誓時並非擁護《基本法》及承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屬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因此宣誓無效,議席懸空。游、梁二人其後向上訴庭上訴,亦被駁回;兩人今日(13日)趕及在上訴至終審法院之最後限期,正式提出上訴終院的申請。
游、梁二人在入稟終院的上訴通知書中提出,立法會主席當時准許他們再宣誓,此決定應否免受司法干預,是具有廣泛公共重要性的議題,應交由終院裁斷。他們亦質疑若他們的宣誓被裁定無效,其議席亦不應自動懸空。此外,他們亦要求終院,就法院應如何詮釋人大釋法,釋法是否具追溯力,以及釋法可否繞過修改《基本法》的程序、達致修法效果提出疑問。
兩人上月曾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但被上訴庭指他們沒有合理得直機會而拒絕。他們今日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這亦是他們的最後機會。此申請將由3名終院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若不受理,案件便正式宣告終結;若終院發出許可受理的話,終院便會排期,由5名法官正式聆訊。
 
原訟庭和上訴庭在判游、梁二人敗訴時,均下令他們要支付律政司一方的訟費。據業界估計,他們要付自己和律政司的訟費,金額可能高達600萬港元。若終院受理他們的上訴申請,他們又將要交出160萬港元的訟費保證金。再加上兩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又向他們追討已發的薪津186萬港元。因此若他們終極敗訴,累積下來的欠債將逾900萬港元。
此外,青年新政於網上公布最新眾籌進展,指目前籌得約60.9萬港元,如扣除當中48萬港元用作支付律師費,換言之,暫時只餘下不足13萬港元可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