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離婚婦收唔到贍養費 訴訟複雜難助追討

20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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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調查發現62%離婚婦女遇到收取贍養費困難的情況。(資料圖片)
不少婦女離婚後依靠贍養費與子女過活,惟有團體調查發現,62%受訪離婚婦女遇到收取困難的情況,當中92%遇上拖欠問題,有91%人因而出現經濟困難,21%為此需要申請綜援,82%曾被拖欠贍養費的人因法律訴訟程序太複雜而放棄追討。團體建議,向拖欠贍養費一方增加具阻嚇性措施,設立中介機構代收及追討費用,及設服務中心加強對單親家庭支援。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在去年7月至10月,問卷訪問170位曾經離婚的婦女,其中155位是已離婚或正辦理離婚手續,當中49.7%雖獲取贍養費令,但62%有收取困難。其中44名被拖欠贍養費的婦女,25%沒有追討,當中82%是因為提出法律訴訟程序太複雜。即使有21人自行處理或聘請律師進行民事索償,亦有9位表示申請法援程序太複雜。
協會認為,結果反映婦女追收贍養費過程有一定困難及障礙,但現行制度未能有效保障婦女收到應有費用,建議設立中介機構代收及追討費用,避免離婚人士及子女因而陷入經濟困難。
40多歲有專上學歷的Jess,5年前與丈夫離婚,需自行申請法援以爭取兩名稚女的撫養權及贍養費。她坦言,初期自信其學歷能應付申請法援程序,實際卻「冇能力應付」,「超級複雜,單係申請表已經冇咗好多腦細胞,好多限制,提供好多文件」,要花達3個多月才成功獲批。
不過即使獲批法援,亦無助Jess的經濟困境,「試過放啲食物喺你門口,代替生活費,又試過只畀3000港元當生活費」。至3年前,Jess更不獲分毫,需動用自己20多萬儲蓄、借貸及出任兼職以勉強支持女兒的學費及生活開支,「真係一殼眼淚!」拉鋸至今年,Jess始正式獲頒贍養費判令,但仍要面對50多萬元的法援律師費。
關注婦女事務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香港過去一年有40.5%離婚婦女未能領取贍養費,但透過法庭向拖欠費用一方發傳票的只有884宗,向法庭申請扣押入息令的更只有12宗,而法庭最終發出扣押入息令的得7宗,直言美國等不少先進國家已有專門負責贍養費的子女撫養局,促港府參考,由稅務局代收贍養費以保障離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