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天拿水雙刀劫恒生 抑鬱症男保安囚40月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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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漢富(蒙頭者)當日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患有抑鬱症的55歲保安員陳漢富,於2015年8月1日手持兩樽天拿水並帶着兩把利刀到將軍澳新都城一期恒生銀行,先打爛兩樽天拿水,再持刀到櫃枱揚言打劫,但職員報警最終把他拘捕。他被捕時聲稱因賭博欠下銀行3萬港元,遂想以打劫得來的錢去還債。被告陳漢富早前承認企圖搶劫罪,律師求情指被告當時無服藥,並出現幻聽,高院原訟庭今判囚3年4個月。
被告早前認罪後,辯方指被告自覺不適合住院令,法官因此只下令索取心理報告;但辯方今日指被告改變主意,希望接受住院治療,並呈上兩份來自小欖精神病中心醫生、及一份精神科門診醫生的報告。小欖兩名醫生認為,被告適宜接受3至4個月住院令。不過法官明言,此判罰未能反映案情嚴重性,因此不會考慮。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這宗案件其實非常不幸,是因被告自行減藥,令他出現精神錯亂所引致。報告指他99年因失業自殺不遂,已被診斷患抑鬱症,但他沒有跟進自己病況。至04年他太太再帶他看精神科,他已有精神分裂症。不過他又因藥物令他失眠及精神不振,再自行決定減藥;反而自他犯此案被還押後,情況已有好轉,但仍需繼續接受治療,才是減低他再犯罪的關鍵。
法官續指,本案涉及持刀指嚇銀行職員,以及摔破天拿水瓶恐嚇點火,量刑起點應為7年;但被告當時是受精神病影響,故降至5年,被告認罪再減刑三份之一,因此最終判刑為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