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被告全上訴 黎棟國指特首不會特赦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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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指,由於七警案已有人提出上訴,故特首不會行使特赦權。(資料圖片)
在佔領行動(佔中)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而被判囚2年的七名警員,已提出上訴。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七警是被挑釁下以不當方式對待被捕人士,而上訴排期或耐過刑期,質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會否向特首提出赦免或減輕七警的刑罰。黎棟國指出,特首不會行使特赦權,當局亦不會評論案件。多名議員批評,七警案判刑過重,但佔中搞手至今仍逍遙法外,促請當局加快起訴工作。
黎棟國表示,根據《基本法》48條(12項),特首可行使特赦權,但行使特赦權會變更法庭決定,故特首會考慮各種因素去決定是否行使有關權力,包括長期監禁覆核刑期委員會及醫生建議,以及在囚人士的呈請要求。在2012至16年間,特首行使特赦權個案共有98宗,包括58宗是考慮委員會建議,31宗是由醫學專家建議,9宗是在囚人士申請,有關在囚人士均是服刑時對律政司檢控工作提供協助。
對於會否向特首提出赦免或減輕七警的刑罰,黎棟國指出,由於七警案已有人提出上訴,案件仍在進行,故特首不會行使特赦權,當局亦不會評論案件。
議員李慧琼就指七警案判刑令公眾嘩然,批評佔中人士至今仍逍遙法外,即使涉案者最重被判刑只是監禁10個月,認為未能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公道與公義。議員葛珮帆質疑,因佔中被捕人士眾多,但發起人、搞事者則仍未被起訴,促請當局加快針對發起人的起訴工作。
此外,團體珍惜群組今早(1日)遊行到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外請願,參加者舉起寫有「司法獨大」、「暴徒亂港」等橫額,以支持警員嚴正執法,又要求追究佔中搞手的責任,並要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下台等。撐警大聯盟及退役警察聯會一行30人,今午亦遊行到政府總部遞信,把早前收集到的1200個市民簽名交予政府職員,要求特首赦免七警罪行及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