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案 劉小麗指蘋果報道不確促法官勿考慮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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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劉小麗(圖)等4人遭興訟要求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黃偉邦攝)
特首梁振英和政府透過法律訴訟要求法庭褫奪「長毛」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等4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一案,辯方律師今日(2日)繼續在高院陳詞。劉小麗透過律師聲稱,劉是按已知的過往準則非常認真地宣誓,劉又指《蘋果日報》事後刊登有關她談及宣誓的報道並不準確,促請法官不考慮該報道。至於劉事後曾在facebook自稱她慢讀誓詞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律師也要求法庭不要斷章取義。
代表劉小麗的律師指,議員宣誓時會有不同的言行舉止、聲調、速度等,有些偏差程度未至於構成拒絕或忽略宣誓,宣誓時傳達誓詞以外的訊息也未必會損害到宣誓的莊重,而劉於去年10月12日宣誓時沒有更改誓詞,並且已完整地讀出誓詞;劉雖有偏差,但不構成拒絕宣誓。
律師續稱,劉小麗是立法會的「新人」,可能為爭取曝光而選用與別不同的宣誓方式,劉宣誓前已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準則,但對方只告知劉要讀出完整的誓詞,劉於是參考「長毛」過去4次宣誓的例子,知道以往在宣誓時可以停頓,劉又考慮過不同方案,並根據「長毛」的例子排練宣誓,這顯示劉對宣誓非常認真,劉可能做錯了,但只能怪以往的準則不清晰。
代表羅冠聰的律師則指,陳志全、朱凱廸、鄭松泰、林卓廷、鄺俊宇及黃碧雲等議員,在宣誓期間也表達了各自的政治立場,但特首和政府沒有對他們提出法律訴訟,要求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故質疑特首和政府指羅拒絕宣誓的理據,並指特首和政府濫用司法程序。
「長毛」的律師稱,「長毛」已宣讀完整的誓詞,並且在誓章中表示自己是真誠和莊重地宣誓;律師又指,案中4名答辯人是經選舉而成為議員,法庭不可因一些不清晰準則而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否則會侵犯《基本法》賦予港人依法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