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告梁繼昌誹謗 促法庭頒禁制令兼索償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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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資料圖片/葉華英攝)
就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於上周三(1日)提及梁振英收受澳洲公司UGL數百萬英鎊的事件,特首梁振英昨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向梁繼昌頒發禁制令,阻止梁繼昌繼續發表相同或類似的言論,並且向梁繼昌索取誹謗賠償、加重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原告為梁振英,被告為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界別議員梁繼昌。入稟狀指,被告梁繼昌於本月1日在立法會大樓內向傳媒召開現場簡報會,期間發表了誹謗原告梁振英的言論,令原告蒙受損失。
梁繼昌今早在多名民主派議員陪同下會見記者回應事件,他指昨午4時許收到梁振英發出的訴訟通知書,指控他誹謗,其律師團隊亦已向高院發出確認書。他批評事件是史無前例,指特首向現任議員提出民事訴訟,開出壞先例,但他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會繼續用心完成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的工作。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對梁振英入稟一事表示憤怒,又指入稟的時間適逢專責委員會開始工作,質疑有人想影響調查。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則要求梁振英交代,是次入稟是動用個人資源抑或使用納稅人的錢則茲事體大。特首辦其後發稿表示,有關訴訟費用由梁振英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