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諮會開會通過 紅樓列「暫定古蹟」避拆卸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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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被列為暫定古蹟。(朱先儒攝)
新一屆古物諮詢委員會今午召開首次會議,主席林筱魯於會議一開始時表示,鑑於昨日屯門青山「紅樓」兩扇鐵窗被拆除的情況,會上將再度討論是否將紅樓列作「暫定古蹟」,並將該特別議程調到優先討論。會議最後通過將紅樓列作「暫定古蹟」。
政府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第2A條展開法定程序,宣布紅樓為暫定古蹟,有效期為12個月,給予時間讓政府與業主商討可行的保育方案,以及讓古物事務監督全面考慮是否將「暫定古蹟」宣布為永久性的「法定古蹟」。
屋宇署代表在會上指,對昨日紅樓的兩扇鐵窗被拆除一事感到遺憾,認為工程不理想,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3條即時向業主發出命令,停止有關工程。政府會盡快刊憲宣布紅樓為暫定古蹟,令它獲得即時的法定保護。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成員在會前到現場請願,他們一同五人,拉起標有「宣布紅樓法定古蹟,辛亥革命集體回憶」的橫幅,促請古諮會列紅樓為暫定古蹟。該會主席李國強表示,對上月底古諮會決定暫不就一級歷史建築紅樓啟動暫定古蹟程序而感到失望,現時發生紅樓受清拆的事情,顯示保育刻不容緩,希望古諮會能通過盡快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以保護紅樓免受破壞。
古諮會主席林筱魯會後表示,因屋宇署已採取行動,古諮會不可對紅樓事件「輕輕帶過」,故今日啟動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的程序。他指上次會議未有啟動程序,是想保留業主與政府友好討論的氣氛。他又指,不可能將所有具爭議的建築都列為暫定古蹟,稱業主都有責任保護建築。
東網記者今午到紅樓視察,現場平靜,只有兩名屋宇署職員在場監察,並全日留守,確保紅樓不會有工程或受到破壞。鄭太一家九口居於紅樓二樓,她對紅樓被列作暫定古蹟表示贊成,指紅樓有多處地方日久失修,希望政府能派人維修及保育紅樓。她又稱正尋覓合適地方搬遷,冀政府能介入幫助找到安居地方。
另外,古諮會今午會議亦決定將閣麟街及吉士笠街磚石建築,維持不予評級,因文件顯示有關建築只得30年歷史。不過,中西區關注組成員羅雅寧批評,文件只反映兩間屋的歷史,而非整個建築群,不滿古諮會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