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瞞離婚續住宿舍 高級督察准保釋候審

201703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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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承聰獲准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李志湧攝)
警隊高級督察劉承聰涉嫌在6年前隱瞞自己已離婚,藉此繼續居於紀律部隊宿舍長達8個月,惟警方於2015年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他涉嫌詐騙政府的房屋福利。劉承聰因此惹上官非,被控一項欺詐罪名,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二次預審,控辯雙方表示已準備好審訊,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一天,被告獲准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方今表示,會有4名控方證人,並有一份被告的會面紀錄,辯方不會就紀錄的自願性作爭議,並指只有被告一名辯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