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濫派津貼 高層年薪200萬好過做官
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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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批評,社署現行指引漏洞令社福機構薪金制度「肥上瘦下」。(關琛詩攝)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去年就業內高層人員薪酬進行調查,發現2014/15年度全港164間接受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中,僅60間有公開披露完整薪酬報告,當中有四分一機構的高層人員,曾獲發共600萬港元的大額現金津貼。有長者服務機構服務總監包括津貼年薪逾200萬港元,相等於社署助理署長薪金水平。工會批評,社署現行指引漏洞令社福機構薪金制度「肥上瘦下」,全無把關下,數以億計公帑疑遭濫用。
調查發現,有15間機構的高層人員於2014/15年度獲發津貼共600萬港元,在9間高層職級與社署架構相若的機構中,發現6間機構的高層職員薪酬均高於社署同等職級的頂薪點。其中獲發津貼金額最高的是香港中國婦女會,其職級屬高級社會工作主任的「安老服務總監」,連同41萬港元現金津貼後,年薪達215萬港元,當中184萬港元由社署支付,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後年薪為165萬港元,相較同職級而取頂薪點的員工多51萬港元。
工會總幹事邱智恆批評,坊間社福機構高層的職級及薪酬五花八門,有的更提供首長級薪酬待遇,疑偏離社署規定。而社署規定,受資助機構每年資助儲備金額不多於資助開支的25%,他質疑社福機構為免超額,巧立津貼名目向高職員工派發公帑,包括聲稱與服務擴展、工作表現相關的獎金或花紅等,「外界根本無從得知,高層幾時升自己職、加自己人工」。
工會批評社署指引存漏洞,容許98間獲資助、營運收入每年低於1000萬港元或資助額佔總收入少於一半的機構,豁免披露高層酬金報告,涉及公帑達28億港元。邱智恆舉例指,全港獲資助額最高的東華三院每年收取社署逾9億港元撥款,但因資助額少於總收入一半而免受政府監察。
工會去年10月向立法會申訴,當時社署承諾本年第一季把有關報告上載網站,但至今未有實施,促政府修補漏洞,包括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開支,不能優於政府同等公務員撇除房屋津貼等附帶福利的薪金,並規定所有機構披露整筆撥款用於高層薪酬運用情況。協助工會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斥,政府以增加工作彈性為由,令社福機構「肥上瘦下」,促政府檢討受資助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職級和薪酬,與社署劃一看齊。
社署發言人回覆指,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非政府機構可自行制訂薪酬政策,包括津貼安排等。因應公眾及立法會議員要求,本月起分階段在社署網頁建立連結,方便公眾查閱接受整筆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之「周年財務報告」及「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以加強機構使用公帑的透明度及公眾問責。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回應指,管理人員獲發津貼原因,其一是機構發展迅速,僱員或服務單位增加,主管的管理及財務責任亦隨之增加,故提供責任津貼;第二種情況是歷史因素,實行整筆撥款制度之前,機構主管的薪酬定於某一水平,但其薪級並未應機構持續的擴展而調節,故董事會以津貼方式作補貼,藉以反映其實際職責。社聯強調,津貼項目及準則由非受薪成員組成的董事會(或理事會/執行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等)審議和釐定,而非由個別管理人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