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案室留言恐嚇炸警署 警拘24歲女子

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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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24歲女子,檢獲手機等證物。(吳嘉誠攝)
「詐彈狂徒」一連4日挑戰警隊,聲稱「星期六唔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迅速破案,在油麻地拘捕一名24歲女子,又檢獲一部手機、一部電腦及一部網絡路由器;涉案女子犯案動機未明,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返回警署報到。據悉,警方並無發現任何炸彈裝置。
警方公眾網頁電子報案室警自周一(13日)起,連續4日接獲4個匿名恐嚇留言,聲稱警署附近會有炸彈,網罪科科技罪案組經調查後,於今日(18日)凌晨2時半在油麻地吳松街一個劏房單位,以涉嫌炸彈嚇詐罪,拘捕一名24歲姓黃女子。
據悉,她並非學生,與家人同住上址,報稱無業,但偶然會在餐廳任職散工,沒有精神病紀錄,但說話含糊,表達能力不高,未知是否曾接受警方服務後感到不滿;至於有否牽涉其他案件及曾否參與社運活動,警方未有透露,其犯案動機有待跟進,但警方不排除稍後會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網罪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趙建業表示,疑犯並非透過電郵發出訊息,而是經警隊公眾網頁電子報案室發出4個匿名炸彈嚇詐訊息,指有人會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惟警方至現階段並未發現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地方放置爆炸品。
趙強調,根據《公安條例》,炸彈嚇詐屬嚴重罪行,經簡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如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5萬港元及監禁5年。警方重申,一向尊重言論自由,但互聯網不是無法可依,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也適用網上。
本月13日至16日期間,警方接連接獲4個匿名訊息,指有警署會有炸彈,案件當時暫列「炸彈嚇詐」。據悉,其中一則訊息內容更直接指明是今日「可能星期六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警方並同時鎖定電郵的IP位置來自美國及新加坡,隨即已通報全港軍裝巡邏小隊提高警覺,加強留意警署附近是否有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