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訓練營無公開招標 違反教局指引

201703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保良局領袖訓練營再被指違反教育局對資助學校運用津貼的指引。(保良局領袖紀律訓練營網頁)
保良局的領袖訓練營繼被批評訓練手法粗暴後,再被指違反教育局對資助學校運用津貼的指引,沒有每3年在安排合作機構時進行招標或報價,有違公平原則。
教育局回覆東網時重申,資助學校在運用政府津貼、採購物料或服務時,須依循教育局有關採購程序的通告及指引所載的要求和程序辦理。其中包括學校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須確保學校已建立一套公平、公開及透明的機制,透過定期進行具競爭性的招標和報價程序甄選供應商或承辦商,有關甄選以不超過3年進行1次為宜。
教育局指,即使每次都是同一供應商中標,學校仍可與該供應商簽訂合約,但當合約完結,學校須按程序重新進行報價及招標程序。此外,學校須備存妥善的報價和招標紀錄,以供教育局審核,局方會派員到學校稽核,確保學校遵守相關要求和程序。
換言之,保良局自2010年與「導航訓練中心」合辦有關訓練營後,至今應已經歷2次招標或報價,但保良局卻被指僅每3年與對方續約一次,卻沒有表明有否再報價或招標。
保良局發新聞稿回應指,去年已成立專責顧問委員會,跟進如何優化訓練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