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倒轉五星旗區旗 遭警落案起訴兩罪

201704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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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去年開會把建制派議員枱上的五星旗及區旗倒插。(資料圖片)
去年10月19日本屆立法會第二次大會,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場以阻撓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重新宣誓,期間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將建制派議員插在會議廳枱面的五星旗及香港區旗「倒插」。警方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落案控告鄭一項侮辱國旗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今日(10日)通知他到警署進行「預約檢控」。鄭聲言不會自行到警署,着警方到立法會拘捕他。若鄭一直拒絕合作,警方不排除稍後派員上門拉人。兩項控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各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鄭松泰今於社交網站透露,指剛接獲助理通知,有中區警署公眾活動調查組警員來電,促他親自到警署取信,並稱會就「倒轉建制派示威物品」一事,正式起訴他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罪。鄭自言因要「全心致力服務港人,恕公務繁忙」,不會親身到警署,反着警方將信寄到立法會,及要將收件人寫為「立法會主席」或「立法會秘書處」,而非直接交予他。
鄭松泰其後在立法會回應稱,倒插國旗事件發生在立法會大樓,起訴前警方按程序應先知會主席及秘書處,諮詢意見後再提檢控,故決定現階段不會依足警方指示取信。他又指國旗和區旗展示大小尺寸均受到法律規管,警方應一併拘控帶同不合規格旗幟進入立法會的建制派議員,質疑事件是現屆特首梁振英冀於落任前「洗太平地」,為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上任製造四海昇平景象的行為。
據了解,警方是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對鄭松泰作「預約檢控」。對於鄭聲言不會主動投案,據悉警方會積極嘗試與鄭溝通,不會按鄭要求將有關文件寄往立法會,一旦鄭堅拒合作,不排除會派人上門將他拘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應指,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言論,受到《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但其他行為則需向自己及市民負責。他指警方暫未有找他作供,但若有需要,立法會將盡量協助警方調查。建制派議員蔣麗芸表示,警方曾要求她為倒插國旗事件助查,如有需要她願意擔任證人。
國旗法及區旗法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