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木板跌傷索償 骨科專家指警員可正常生活

2017041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黃暐郗(左)8年前當值巡經牛頭角上邨時跌倒,導致脊骨受傷。(資料圖片)
當差逾20年的高級男警員黃暐郗,8年前當值巡經牛頭角上邨時跌倒,導致脊骨受傷。事後他稱因長期背痛以致行動不便,並患上適應障礙症及有小便不暢,最終被迫提早退休。他其後入稟向房委會與屋邨管理公司索償逾700萬港元。案件今於高院續審,上午黃暐郗繼續接受被告一方的大律師盤問。
被告一方指出,原告雖稱2009年意外後背部一直極度痛楚,醫療報告卻顯示他在事發一年後,拒絕轉介做物理治療或接受職業治療師評估傷勢。直至意外後兩年,政府醫生拒絕再批病假,他便即日再看私家醫生延續病假。此外被告亦指出,連原告自己的骨科專家,在2013年檢查原告後,也指他可以完全正常生活,毋須用拐杖。原告就回應表示他的確感到極痛,連物理治療也做不到。
原告作供完畢後,再無傳召其他證人。接着本案次被告,即事發時牛頭角上邨的管理公司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傳召當時牛上邨的高級經理林振雄作供。林表示事發當日他上午9時上班,這次意外在早上8時半發生,所以未有目睹事發情況。他指在出事位置,清潔工人會在每天上午7時半至8時清掃。
不過林接受原告盤問時承認,就算清掃過後,仍可能有少量泥沙在地上。此外林表示,原告踏上的木板並非由管理公司擺放,估計是裝修工人放置以方便推車上行人路。他是在意外後,才知有此木板存在。
被告方接續傳召事發時的屋邨保安員王永良及清潔管工王笑出庭,接受原告大律師盤問。王永良的證供表示,不覺得出事地點特別骯髒,亦不是特別多沙石。至於王笑就指,事發當日如往常一樣,清潔工友在上午7時半至8時,把出事地點掃乾淨。他指有見到涉事的木板,但未曾踩過,亦沒檢查過墊於木板底下的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