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無追溯力 近80%打工仔不滿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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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工仔認為以前的強積金供款仍可被對沖,是剝削工人退休保障。(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有調查指近80%打工仔不同意取消對沖機制不具追溯力,認為以前供款仍可被對沖等同繼續剝削工人退休保障,另有80%人不滿政府為換取商界支持取對沖機制,而建議調低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補償比例。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今年2至3月訪問167名打工仔,有逾90%人不同意強積金對沖機制,有近80%人不同意政府建議的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安排,即政策生效前的強積金供款仍會被對沖。
另外,政府建議將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補償比例由現時佔工資的三分之二,下調至二分之一,以換取商界支持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有80%受訪者反對,認為是削減工人解僱補償,只顧僱主利益,漠視工人保障。另有54%人不同意政府補貼僱主解僱員工補償,認為這是僱主責任,不應用公帑補貼。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註冊社工莊慧琪表示,基層打工仔視強積金為唯一退休保障,若面臨解僱或退休,被對沖後強積金供款將所剩無幾。明愛社區發展服務發言人黃偉翰指,不具追溯力安排對服務年資較長、或接近退休年齡的工友不公平,認為應立即全面取消對沖機制。
他又指,強積金是為打工仔退休提供保障,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則協助打工仔應付失業期間的生活,兩者不應混為一談,假如政府調低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補償比例,將是勞工權益的大倒退。他認為政府長遠應推行全民退保。
另外,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反對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認為會令僱主承受額外4%至5%遺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增加營運困難,打擊營商環境。協會建議政府與資方一同為僱員提供額外1%強積金供款,對企業不會構成額外行政開支,各方亦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