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乘客用手機拍片擬免罰 禁飲食續企硬

201704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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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現時不可在未獲港鐵同意前,在港鐵範圍訪問、拍攝或製作影片。(資料圖片)
現行《香港鐵路附例》由2007年兩鐵合併起沿用至今,不少條款被評過時,港鐵近日完成檢討考慮修訂多項與科技進步有關的條款,包括放寬在港鐵範圍內拍攝,豁免以流動裝置攝錄要罰的安排。不過對於飲食則「企硬」。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下周五(28日)討論。
據港鐵交立法會文件指,現時乘客不可在未獲港鐵同意前在港鐵範圍訪問、拍攝或製作影片,正考慮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情況下,在附例中豁免以流動裝置拍攝的罰則。此外附例規定在港鐵範圍不能開着產生噪音的器件(Device),港鐵考慮豁免流動電話接來電時響起鈴聲。
至於過往有港鐵乘客因說粗口被票控,相關附例標題現為「粗言穢語」,日後或改為「使人反感的言語或行為」,列明禁止「粗穢而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反感的言語」。
現時附例中規定付費區內禁止飲食,港鐵表示留意到公眾認為飲品種類不清晰,重申飲品包括清水,指雖然清水造成的清潔問題較其他飲品低,但豁免清水會引起執法困難,因部分飲品亦無色透明,強調乘客如因身體不適或有需要飲清水,可隨時聯絡港鐵職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