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准許回報率下調至8% 電費減5%無保證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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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利潤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底屆滿。(陳章存攝)
特區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磋商經年的新利潤管制協議今(25日)出爐。兩電今與政府簽署2018年後的新《管制計劃協議》,新協議年期由目前的10年延長至15年,准許回報率則由現時的9.99%下調至8%,較當局早前提及的6.6%「縮水」。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搶閘「報喜」,指新協議生效後兩電電費預料可下調5%,惟話猶未了,中電已明言新協議不等同電費一定有下調空間,港燈亦指難以預測。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認為新協議未能回應巿民期望,憂政府議價能力遭削弱,電費更可能因兩電投資更換新機組而先減後加。
黃錦星今與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及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介紹新協議。中電指,新協議明年10月1日起生效,若以新回報率計算2016年利潤,股東利潤將減少21億港元,折合約5%。阮蘇少湄稱,電費調整受6個因素影響,當中燃料成本有上調可能、資產投資會增加、利息有上升趨勢、營運成本有通脹壓力,故不代表新協議實施後,電費一定有5%的下調空間。港燈的尹志田亦指,難以預測32個月後的實際情況,及電費調整幅度。
新協議年期長達15年,每5年一次中期檢討。黃錦星解釋,該年期是兩電要投資新發電機組,並配合2030年減碳目標。至於回報率則參考了顧問建議的7%至9%,外國如澳洲、新加坡等電力公司利潤協議亦介乎8%至9.5%之間,香港的新協議已平衡各方要求,又符合供電安全、可靠等目標。
當局計劃增加電價中的燃料費調整次數,藉此減低兩電燃料賬的累積結餘。新協議亦會收緊兩電的發電剩餘容量,將目前容量過剩而需從固定資產平均淨值中剔除的機電裝置資產淨值由50%調高至100%,巿民因兩電增建機組的承擔支出可減少。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新協議年期長達15年削弱政府議價能力,當局預計電費可減5%更屬「過分樂觀」。環保組織「350香港」則認為政府接受8%的准許回報率令人費解。能源資諮委員會委員余遠聘則預計,減電費的「蜜月期」或只能維持短時間,由於回報率減至8%,相當於整體利潤減少近30億港元,估計電費首兩年可減約半成,但隨着兩電增加新機組及增加天然氣比例,2019年或以後電費加幅壓力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