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趕時間涉超速衝燈 表證成立月中裁決

201705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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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趕時間涉超速衝燈案,今在屯門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高級警員魏熾強去年7月駕駛警方私家車趕往處理一宗交通意外時,涉在粉嶺公路超速駕駛和衝紅燈,最終私家車疑因路面有油漬失控撞欄。男警事後被票控危險駕駛罪,他不認罪,今在屯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到本月19日裁決。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時收到通知去吐露港公路處理一宗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期間衝紅燈之餘,車速據指高達時速136公里。
辯方傳召被告時任上司作供,上司指若警員要處理緊急事件,根據法例可獲豁免不跟隨速度限制、交通燈號和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