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姊妹花360萬 胖情郎5項欺詐罪成還押候判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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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暉被裁定5項欺詐罪罪成。(資料圖片)
九十後姊妹花去年疑遭已婚胖漢在兩個月內騙取達360萬港元巨款,胖漢朱德暉事後被控5項欺詐罪,今於區院被裁定全部控罪罪名成立,控方指他過去有7項涉及不誠實案底,但未曾受過監禁式刑罰。被告現還押監房看管,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2名受害人性格單純,入世未深,加上當局者迷,故此會對被告深信不疑亦不足為奇,而被告明顯清楚她們的性格及人生經驗,知道如何令2人相信他的謊言。法官認為姊妹倆在關鍵事情上所說的都是事實,而且互相脗合,認為她們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加上認為被告是自願地招認:「我係呃咗阿珊(第一證人)啲錢,而家用剩幾十萬咋」,故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又關注到,被告用2名受害人的錢,買了車、名錶及珠寶首飾等,但現時該些物品價值不明,難以評估受害人的實際損失,故此押後至本月31日才判刑,期間由控辯雙方研究處理方法。而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律師替被告求情指,被告父親已經退休,今次已耗盡積蓄替被告打官司。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被捕前不久仍任職貨櫃驗貨員。律師又指被告患有嚴重窒息症及幽閉恐懼症。
身材肥胖的35歲被告朱德暉被控在去年4月2日至6月1日期間,向2名女事主冼麗珊(24歲)及冼麗媚(26歲)訛稱是單身,並會協助投資賺取高額回報等,騙去兩女360多萬港元。朱一直否認控罪,辯方律師質疑姊妹就涉案每個金額的陳述都不同,又指事主於關鍵事件中有所隱瞞,指被告不是基於虛假陳述而誘使她們借錢。控方早前指,被告學歷只有中二程度,做過跟車、送貨、剷車工人等工作,被捕時跟妻子均無業,被告父親則任跟車工人,母親則任接待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