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單方解約 網絡紅人Ming仔追430萬

201705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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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仔」自行拍片剪輯放上網,火速走紅,在網上有數十萬粉絲。(資料圖片)
曾經成為全香港訂閱人數第一位的YouTube用家的網絡紅人「Ming仔」(原名梁嘉銘 Tommy),於去年8月與經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簽訂為期2年的經理人合約,合約訂明由去年10月至明年10月,經理人公司每月最少會支付25萬港元底薪給他,但經理人公司在今年2月突然停止支付薪金給他,並通知他要單方面終止合約。「Ming仔」透過律師入稟高院控告經理人公司違約,並聲稱事件令他每月收入大幅減少至5萬港元,每月損失達20萬港元,要求經理人公司賠償430萬港元給他。
現年33歲的「Ming仔」,於7年前開始在網站YouTube發放其製作的短片,作品主要有《今日freestyle》、《今日明少理》等,他又曾參演電影及劇集。「Ming仔」成名後曾成為全香港訂閱人數第一位的YouTube用家,訂閱人數超過37萬人,短片的點擊總數也超過100萬次。
入稟狀指,「Ming仔」於2016年8月與被告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簽約2年,由被告作為他的獨家經理人,合約訂明被告每月最少要支付25萬港元底薪給他,惟被告於今年2月起違約未有出糧,被告於2月尾更通知他會單方面終止合約。他由今年4月開始要親自打理自己事業,而他在今年4月只能賺取5萬港元,與合約訂明的底薪相比之下,他每月收入少20萬港元。
由於雙方合約本來要到明年10月才完結,「Ming仔」認為自己由今年4月至明年10月的19個月,每月損失20萬港元,合共380萬港元,加上他仍未收到今年2月和3月合共50萬港元底薪,他因此向被告索償合共430萬港元。
東網記者今日(19日)到「Ming仔」的工作室了解事件,得悉他正製作短片,準備上載到網站,與網民分享他的生活近況。「Ming仔」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會作任何回應,要留待案件完結後才會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