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終露曙光 料7.1前簽原則協定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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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料明年第三季通車,當中最關鍵的邊檢方案近日終露曙光。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預計明年第三季通車,當中最關鍵的邊檢方案拉鋸多時,近日終露出曙光。綜合多方消息,中港雙方最近就「一地兩檢」方案原則上達成共識,港方在西九龍高鐵總站內將以授權形式把特定範圍劃為內地口岸區,公安可在該範圍擁有包括拘捕權在內的「全面執法權」;特區政府會在七一換屆,相信中港兩地政府會在之前以決議案方式通過原則性協定,但據知內地口岸區發生刑事案時如何處理等法律爭議仍有待解決,料具體執行細節需留待政府換屆後繼續處理。
據悉,中港兩地政府在商討高鐵香港段邊檢方案的過程中,雙方均同意若要全面發揮高鐵效益,避免高鐵只淪為「快版直通車」,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勢在必行,關鍵在於內地公安在西九總站的內地口岸區是擁有局部執法權抑或全面執法權,以及當中牽涉到兩地不同法制基礎所衍生的問題,例如刑事案件的處理、以及緊急和大型事故災難的救援。
西九龍高鐵總站位處九龍市區心臟地帶,容許內地公安執行內地法規是極為敏感的課題,正如本報早前報道,港府預期有關方案會演變成政治問題,拖慢落實進程,因此原提出採用局部執法的「ICQ」模式,即內地人員只在內地口岸區擁有出入境、清關和檢驗檢疫三方面的執法權。不過,內地堅持全面套用「深圳灣模式」,即如同港方執法人員獲准在深圳灣口岸港方管轄權執法,並全面套用港方法例一樣,公安亦應可同樣在高鐵總站大樓的內地口岸區,實施全面的執法權。
據悉兩地經努力磋商後,近日終就一地兩檢方案達成共識,就是在內地口岸區容許公安擁有全面執法權,而西九總站大樓的管理就會由港方負責。
不過,據知在處理某些刑事案件的法律問題上,例如如何具體寫成法例等事宜上仍然「棘住」,據悉律政司近日頻繁北上,就是與內地方面洽商尋求解決之法,相對上,執行細節則較易解決。
消息透露,港府將以分階段方式立法落實一地兩檢,兩地政府先在七一前簽署實行一地兩檢的原則性協定,意味一地兩檢的落實方案會在短期內公布,其後再經兩地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常委會及立法會以決議案方式通過。至於具體的實施安排,將留待下屆政府續與內地磋商,然後再以一條完整的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經三讀通過。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若公安只允許擁有局部執法權,在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實行大陸法的情況下,容易引起混淆或爭拗,屆時爭議可能更大,同時亦難以要求兩地執法人員同時熟悉兩地法律,懂得清楚判斷有刑事案件發生時,是牽涉己方抑或對方的法規。
反之,全面執法安排可維持各陸路邊境管制站的一致性,亦不產生上述爭拗,只需在地理上劃出界線,然後「各有各做」即可。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全面及局部執法方案均可以接受,她指一地兩檢的商討已經拉鋸一段長時間,無論如何,相信雙方最後提出的方案都必定符合《基本法》,然而議題具政治敏感性,某些反對派必然極力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