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Uber放蛇拘22司機 部分車疑無第三保

2017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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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輛涉案車輛被扣查,警方展示檢獲的手機等證物。(李子強攝)
警方展開近年最大規模行動狂掃Uber,全港「放蛇」拘捕22名司機。自前年警方拘控7名Uber司機後,本月初部署代號「破繭」行動嚴打違法行為,派多名警員喬扮顧客,在港九新界以Uber手機應用程式多次租用私家車,今晨開始採取拘捕行動,暫拘捕22名Uber司機,涉嫌非法取酬載客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警方正蒐集進一步證據,不排除更多人被捕。Uber發言人表示,對警方行動感到失望,會為被捕司機提供包括法律支援的一切協助。
被捕的22名司機(21至59歲),包括21男1女,部分人做兼職駕車,有人報稱任職室內設計師,亦有人任職廚師等職業,他們登記成為Uber司機時間由數天至數年不等,每宗生意額涉款介乎50至150港元。他們涉嫌「非法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有關車輛亦被扣查。
自今年5月起,警方新界南、東九龍及西九龍3個總區交通部聯手行動,派出警員喬裝乘客「放蛇」,以Uber手機應用程式租用私家車。調查顯示,涉案司機先在網上平台為私家車登記,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收到乘客召車後,駕車接載他們前往目的地,乘客則以預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的信用卡結帳,相信被捕司機未有向運輸署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而載客取酬,而所涉及的車輛亦懷疑無有效第三者保險承保車輛作載客取酬用途。警方至今晨採取行動,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包括九龍塘及將軍澳、上水等地,拘捕22名司機。
警方表示,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除非就該人或該其他人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否則並不合法。而手機應用程式的營運者須確保有關的出租車輛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以符合本港法例的要求,任何人如協助或教唆他人干犯上述罪行,亦可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指,執法行動仍會繼續,被捕司機需在5天內提供保險單以供調查,他提醒市民若利用手機應用程式租車,可以留意有關車輛擋風玻璃左上方是否有展示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