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 5被告表證成立待是否自辯

20170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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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遭控以三項暴動罪。(資料圖片)
去年大年初一爆發旺角暴亂,其中5名被捕男子遭控以三項暴動罪,案件今在區院續審,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下周一(29日)待被告決定是否出庭自辯。另就第五被告爭議口頭招認及口供的呈堂一事,法官亦裁定接納其招認及口供呈堂。
案中被告依次為楊子軒(18歲)、羅浩彥(20歲)、陳紹鈞(48歲)、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6歲),控罪指他們於案發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和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