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潛宿舍偷錢囚22月 城大生聞判掩面痛哭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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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言被判即時入獄1年10個月。(資料圖片)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宿舍去年4月9日發生爆竊案,該校一名中文系男生趁住在同一幢宿舍的駐宿舍導師不在房間,伺機偷去導師放在房內床頭櫃一封內有4000港元的利是封及2700港元現金,當時男生未被即場擒獲,但至同月29日,男生再從導師毗鄰房間相通的廁所闖入導師房間,企圖再次偷竊時,被導師識破,最終驚動舍監報警。事件揭發男生同日較早前,又闖入另一名宿生會成員的房間偷錢。
涉案男生曾俊言(25歲)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今日在區院被判即時入獄1年10個月,被告聞判掩面痛哭。
法官判刑時指,爆竊住宅單位一類的罪行嚴重,加上被告在案中曾用紙巾套手以免留指紋,又屢次「踩線式」試探房間有否上鎖及是否有人,然後覷準機會入內偷竊,顯示他有預謀犯案,非求情時所指的一時衝動,因此無酌情輕判社會服務令的理據,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向事主賠償損失,故已酌情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