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重金屬規例過時擬修訂 食米鎘標準放寬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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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米及糙米中的鎘建議訂於每公斤0.2毫克,較現行最高含量的0.1毫克寬鬆。(資料圖片)
食物中的重金屬無處不在,長期攝入對人體會造成不良影響。《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自1983年制訂後從未修訂,被批標準過時,政府建議修訂規例,包括就個別食物或食物組別訂定各自的標準,以取代現行以固體及液體食物作區分,並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所訂的最高含量,例如《規例》中鉛的最高准許濃度為每千克6毫克,將降低至與委員會訂定的每千克0.1毫克的標準看齊。
另外,《規例》涵蓋的金屬將由7種增至14種,最高含量數目將由19個增至145個,當中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的有90個,較寬鬆的則有6個,包括葉菜類蔬菜和小麥中的鎘,魚中的甲基汞以及罐裝食品中的錫,則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最高含量一致,又建議針對天然礦泉水、瓶裝及包裝飲用水,加入7種金屬的最高含量標準。
精米及糙米中的鎘建議訂於每公斤0.2毫克,較現行最高含量的0.1毫克寬鬆。政府消息人士解釋,訂得比較寬鬆的原因是基於米是港人主要食糧,參考歐盟、南韓、內地及新加坡的標準均為每公斤0.2毫克,而0.2毫克這標準亦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最高含量0.4毫克為嚴謹,故採納此建議。
政府消息人士又指,現行海產中就鎘的最高准許濃度只針對蟹肉、明蝦、蠔及小蝦,修訂標準後將擴闊至其他甲殼類動物,如龍蝦等,故預計修訂對海產業界影響較大。而去年金屬污染物不合格徘徊在0.01%至0.03%,預期收緊標準後不合格率或會略高。當局今日起至9月5日,會就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