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彈劾梁振英議案未表決 立會明續辯論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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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下午辯論由泛民提出的彈劾梁振英議案。(洪業銘攝)
早前特首梁振英涉嫌干預立法會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工作一事,28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合提出彈劾梁振英的議案,指控他涉嫌違法及瀆職行為。有關議案由公民黨楊岳橋代表提出,他批評梁振英上任以來,施政不得民心,又指他是次行為是瀆職行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則表示,有關動議沒有足夠理據指控特首,又指特首在過去5年盡忠職守,按《基本法》行事,希望議員能否決議案。會議於晚上7時40分左右休會,但仍未就議案表決,明日再續。
楊岳橋指出,今次雖然看起來是文件修改事件,但本質上是自回歸20年以來,最嚴重的瀆職事件,認為有責任嚴肅處理,立法會須對涉事者作出彈劾,以儆效尤。他認為梁振英藐視立法會,罔顧《基本法》第47條、第60條第1項及第64條。
民主派表明支持議案,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強調,民主派議員的動議是針對梁振英的個人行為,他強烈譴責梁振英與周浩鼎私通,干預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他收取UGL款項,並以修改範圍為自己辯護, 行為可恥。他又認為,梁振英目前是「一人在上、為所欲為」其行為令整個政府蒙羞,支持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
議員李慧琼斥今日的動議是倒梁的重頭戲,民主派議員濫用《基本法》對梁振英提出彈劾,令立法會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她斥民主派對梁振英未審先判,將事件無限放大,在議會發展政治攻擊,務求要令梁振英「人頭落地」。她批評成立調查委員會只是打擊政敵的機會,但認為梁振英作為被調查人有權提出意見,認為民主派指「提出意見等於介入委員會」是上綱上線。
李慧琼又指,周浩鼎在處理事件時有不當,一是太「梁粉」,對梁振英的要求沒有Say No(說不),二是沒有向委員會提出要求來自梁振英,但周已經承擔政治責任。她又呼籲,周浩鼎作為議會新丁不要氣餒,邊到跌倒邊度企起身。
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則盡用15分鐘發言時間,他一開始就申報自己正涉及一宗私人民事訴訟,惟有關訴訟並不影響他對是次議案的發言,因議案是有關梁振英粗暴干預調查事件,並非與UGL有關。他又反駁,指事件是周浩鼎在專委會上講大話,將經修改的文件說成是自己意見,若事件沒被發現,二人將繼續有關行為,故議案絕非濫用彈劾程序。
他直指梁振英若有意表達意見,應公開說明或去信專委會主席,亦可向全體委員發公開信或出席會議回應,質疑梁周二人的行為是以最秘密的途徑表達意見。他又指,自己在帳委會收到受查人提交的文件時,也會立即將文件交予主席及秘書處,故支持是次議案。
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峯亦指,UGL風波在梁振英上任不久就已出現,斥責泛民議員在2014年有海外媒體報道事件就已大造文章「咬住唔放」,無非是要搞大事件,令特首誠信受質疑,拖垮其民望。張又指泛民有人不申報利益時,他們又採取雙重標準,而泛民現時是採取一箭雙雕的方式,一方面要梁振英下台,一方面遣責周浩鼎,屬人格謀殺舉動,故不會支持此極之無聊的議案。
張建宗指出,彈劾程序是非常嚴肅的事情,認為不應被當作政治工具,除非有充分的理據,證明特首的行為是違法或瀆職。他續指,特首過去3星期曾多次詳盡解釋UGL事件,甚至在上周特首答問大會時亦有回應。張稱,特首認為自己作為當事人,應有權利要求專委會的調查範圍全面和準確,甚至要求專委會盡快完成調查工作。